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本制度。
2、信息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班轮流,每班地面监测监控工2人,井下巡检员2人,每班8小时。
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出整改指令,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作好备案记录。
4、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畅通,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立即上报领导。
5、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6、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
7、值班记录和煤矿井下反馈资料由接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
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日报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相关领导,并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
9、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
10、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付的工作。
11、井下巡检员,日常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检修工作。在接到地面监控中心维修电话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积极处理井下故障。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巡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