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行善无忧”为你整理了这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回应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的热切期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靖西市政协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共划定5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城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4个,村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8个(总面积31.9986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1.216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9.9773平方公里,准保护区20.805平方公里)。河流型9个(乡镇6个,农村3个),地下水型40个(乡镇17个,农村23个),湖库型4个(县级1个,乡镇1个,农村2个)。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详见下表:
截止2020年,全市实施农村饮水工程1073处,其中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1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28处,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1044处,解决了60.2万人口的吃水问题。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情况。
1.开展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在我市涉及的工程分别是靖西县城区龙潭水库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除新靖镇外的18个乡镇的农村人饮集中供水。靖西县城区龙潭水库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总投资1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80万元、地方自筹20万元。工程于2015年11月10日开工,2016年1月30日完工,10月29日自治区水利厅通过竣工验收。其余18个乡(镇)的的农村人饮集中供水均设置安全保护栏和饮水安全标志,均有专人负责日常管护。
2.巩固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成效。目前,我市小型供水工程的管理模式主要由村集体管理。工程水源为地下水、地表水,水质普遍良好,符合国家《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水源保护方面,市环保部门采取立牌警示、拉网围挡和巡查、宣传等措施,加强了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水源保护。为保障水源安全,市水利局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斥资60多万元开展水质检测,涉及全市19个乡镇203个自然村共530处饮水点,为“从有水喝”到“安全喝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指标;投资1060万元为全市35个村132个屯共2762户解决水柜加盖板项目。
3.开展靖西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桂环函〔2019〕67号)和百色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深入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百环委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生态环保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共设立饮用水源地标识牌、地理界标55处,新建隔离防护设施3.2公里,取缔关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工业企业4家,责令搬迁1家,拆除无关建筑1.6万平方米。
4.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及整改工作。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与水利局联合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农家乐及休闲山庄。渠洋湖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明显的污染源已于2019年年底整改完毕,近5年没有发生过污染事故。
5.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行各项目的落地运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进行四个批次的农村环境污水整治项目,主要涉及我市20个行政村48个自然屯共4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目前有45座污水处理站已建成使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水源保护的相关具体行政法规、制度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2017年自治区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就保护区划定、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了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尚未根据我市地质条件、水资源特点制定相关管理方法和细则。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缺位现象。
(二)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受历史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制约,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短期经济利益诱导和缺少强制管控,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养殖业以及种植业过程当中,并没有建设规范的环保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农药及化肥的合理喷洒作业以及资源化处理利用产生的人畜粪便。这些污染源直接随着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周边水体水质。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落后。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入河等影响饮用水水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乡(镇)所在地街道和村屯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滞后,镇一级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远不能辐射到周边村屯,收纳污水范围较小。如,渠洋湖库区周边出现乱建乱搭,违规乱占库面,违规排放等现象,与湖光山色的景观不协调,同时,渠洋湖作为全市第二水厂的取水点,长期以来群众在湖面架设网箱养殖,沿湖村屯的排污口直排等,导致水体水质下降。城区大龙潭饮用水旁边,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取水水源地旁建有庙堂,香灰杂物等处置不当,对取水点造成安全隐患等。三是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重视不够。我市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地下水水质偏碱,全市划定饮用水地下水类型水源地占比80%。部分乡(镇)村级水源地地势低洼、扁平,洪水期极易淹没水体或被河水倒灌,对水质卫生产生一定影响;结构性缺水、区域性缺水、季节性缺水等情况尤为显著,枯水期容易抽取到附近不达标水体。由于地下水循环缓慢,一旦受到污染,将很难恢复。四是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不强,乱排乱扔等现象仍然存在,给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全民节水意识有待提高,把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仍需加强。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不到位。在兴建时轰轰烈烈,但在后期维护的过程中却疏于管理,存在产权不清、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不明、管护人员和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大量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效益衰退明显,工程安全问题频发,难以长期安全有效运行和发挥效益。大部分供水工程由于设计、经费等问题没有安装或启用水质净化装置,水源地也缺乏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不利于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四)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建设薄弱。存在人员管理不足,技术力量欠缺,管理手段落后等,与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强监管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对策建议
随着水利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树立“一盘棋”治水思想,强化措施,久久为功,推动水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法制先行系统谋划。思维意识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加强行业监管首先要强化法制思维和监管意识,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持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制久清”全流域全要素系统治理思路,在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治理方面系统规划、综合施策。将农村饮用水工作融入全市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局中谋篇布局。强化水安全红线意识,加快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快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和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水覆盖率;加强备用水源和水源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并完善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配齐配足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水资源机构技术人员配备,强化管理培训。建立健全市、乡镇(社区)、村委会三级饮水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和装备,充分发挥一线作用,确保监管工作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基层装备建设,特别是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改善执法服务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健全农村饮水水源监管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分级负责的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暗访监管,以执法和问责推动饮水安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到现场解决水源地保护中的重大事项,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防止“多头管理”、“谁都管、谁也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保证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将水源地保护及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水源地保护考核措施,并以此为抓手,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有据、赏罚分明,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的投入与创新机制。
(四)多管齐下多方监管。一是深化部门合作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定期召开水源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针对矛盾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行政联动执法,对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势态。二是防治面源污染。坚持“减法”治理原则,科学规划地处水源地及沿河流域的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和生产方式,逐步对流域内不符规定的农业开发实行退茶还林、退耕还林;加强农业耕作的科学管理,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施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在农田和水体之间建立合理的草地或林地过滤地带,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三是强化应急防范。围绕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防范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队伍建设,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强化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严格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切实清理保护区内污染源并建立必要的围护工程;强化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建立地下水水质、水位动态监控网络,提高预警应急处置反应能力。
(五)整合资金提高效能。要统筹整合水利、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渠道。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水费管理制度,提高供水保障水平。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民间投资和银行融资等多元化水资源管理投资渠道,逐步解决水资源管理资金不足的问题。
(六)强化宣传引导教育。一要加强舆论引导教育。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有效形式,加大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意识;要通过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界牌及保护标志,设立水源地保护的永久性公益宣传广告及相关法律警句、警示标志牌等,大力营造水源地保护的环境氛围、法治氛围。二要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扩大全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采取有奖举报、设立水源地保护监督员等形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监督管理制度,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和污染、破坏水源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