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

时间:2024-07-11 13:20:32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此文共1432字]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

甲方:河西乡香林村村委

乙方:河西乡香林村 组: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香林村自来水站,确保村民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用水,经2009年7月1日村两委会议公开投票比选,确定河西乡香林村XXX为承包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

二、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承包费每年为10000元,乙方必须在承包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支持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工作,若遇主、支管腐烂和历史遗留问题,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天干年份甲方协助乙方解决调节用水。乙方在承包期内遇到相关社会矛盾,乙方无能力处理,甲方应协助处理。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管理规定和标准收取水费,检修水管和更换腐烂接头,保证正常供水,认真抓好管理,不得因水管损坏、欠交水费等造成人为停水。

四、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和相关管理规定,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不得无故违反和撕毁本协议。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高承包费用和终止本合同,若单方面违反合同,乙方有权要求退还所交承包费用和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更改水费标准和终止合同,乙方单方面违反合同,其所交承包费用,甲方既不退还,其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河西乡香林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

乙方:河西乡香林村 组 代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下东廓村改水工程合同

甲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下东廓村民委员会

乙方:李希兴

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下东廓村的改水工程作如下协议:

一、施工时间: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7月12日止。

二、工程价格:每户(按宅基地使用证计算)按1200元计算,(大约140户)工程款约168000元。结算时按实际户数计算。

三、付款方式: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之内预付乙方材料款5万元,完工后经工程监理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0%,余下的10%留做保证金,如不出现问题,在2009年6月1日前一次付清。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施工中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水、电、住宿问题,但收取相应的水电费。如施工中人员与村民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

2,提供50PE及以上管材,管件,由施工队负责人及村协调人员一起按需领取并签字。

3,协调解决施工用电。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区改水工程设计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保证施工质量。按照设计和监理要求,分段打压实验。服从监理的管理,服从村委会的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和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范围、材料供应及施工材料:水表井井体、井盖、挖沟、回填、井垫层、路面切割、破碎、管道安装。

(2)砌井:采用砖、沙、石子、水泥打垫层。内经1。2米,深1。1至1。2米。

(3)乙方自购材料:砖、沙、水泥、石子等建筑材料、主管道配件、闸阀、消防栓、排气阀、分水器、由水表至入户材料(20铜球阀一户一个)、入户塑料管,各种螺丝等小料。如本户已经挖了入户水管沟,负责接到户内回水井。

(4)井盖:预算中计划用水泥井盖,单价110元,因50个井盖全部由甲方购买,应扣除已方每个井盖款110元,共计5500元。

(5)管道沟回填时,管道上40公分用细土夯实。完工后施工方要将现场及时清理干净。

3,乙方自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由甲方检验合格后才可以使用,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向甲方提供入户管的检测报告、水泥压块取样的检测报告。

4,乙方自施工之日起,必须按要求做好施工相关的图纸、内业资料等图纸材料,完工后交给甲方。

5、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并配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同甲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责任。如因未及时回填或施工过程中发生村民伤害,也全部由乙方负责,可找甲方协调解决。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施工队负责厂家技术员的食宿。

2、乙方在甲方规定工期内没有完成任务,超期一天,结算时扣除工程总价的5%作为罚款。

4、甲乙双方自签约之日起,如单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为总造价的10%。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如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据此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下东廓村委会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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